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工信局,楊凌示范區工業和商務局,韓城市工信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陜西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省工信廳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1.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組成,申報時需按照層級逐級申報,不能越級申報。
2.請擬參加2022年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工作的企業參照《實施細則》(附件1),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根據申報要求,如實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對應佐證材料,各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名單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3.各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屬地范圍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審核、實地抽查、公示等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將擬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
4.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各市區報送的擬認定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進行備案后,公告為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評價及認定標準
1.應在陜西省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及認定標準。
三、其他要求
1.經認定的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3年,到期后進行復核。有效期內的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企業有重大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通過培育平臺填報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未在3個月內及時報告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認定。
2.有效期內的陜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3.相關工作事項可咨詢各市(區)主管部門。
聯系方式:省工信廳 中小企業服務處
029-63916851 63916810 63916813
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2月9日